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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在认真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村通”长效机制,开展全省“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建设工作。目前,共建设完成102个市、县“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对巩固“村村通”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村村通”长期通起到积极作用。 首批“村村通”直播卫星工程建设完成后,陕西省采取与生产企业合作的方式,依托已建立的省级服务中心和102个市县两级“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为“村村通”直播卫星用户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具体方式是:依托各市、县标准化服务站,承担2年内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由中标厂家提供一定服务费用和备件、配件,对农户送修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由中标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对于特困农户由省和市、县政府提供一定资金,给予免费服务。其他用户按市场机制提供服务。 为加强服务站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省广电局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工作制度和服务要求,并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区)“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必须有15-20平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及所需办公设备,有1-3名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设备,并将服务电话向社会公布。此外,《意见》还要求,市级标准化服务站可设在市广电局事业科(处),县(区)广电局负责提供标准化服务站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并负责解决日常所需业务费用,省局为各县标准化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维修备机和维修工具。同时,在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中,省局按各县(区)建设任务,给每村安排一定数量的设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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