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
根据总局《关于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行2008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2008年度检查审验的通知》,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年检任务。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审核内容。按照总局《年度业绩审核通知》要求,对全省现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4家机构)在2008年度的制作经营业绩进行了审核。一是检查各单位(机构)在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剧、片)制作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二是审核各单位的年度经营业绩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年度审核结果。通过年度审核,163家(含4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参加年度审核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且有一定的经营业绩,经营资格均为合格(含2008年新批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4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单位在2008年度内,独立制作完成的电视剧数量均达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34号)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且无不良记录,均为年度合格。“陕西金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30家经营单位(公司)自动放弃不参加年度审核,被注销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详情见审核情况统计表和附件。附件:1、审核情况统计表(审核合格的163家机构名称及所持《许可证》编号;无故不参加年检被吊销《许可证》的30家机构名单及《许可证》编号) 2、《2008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表》(附件1)共161份。 3、《2008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表》(附件2)共4份。 4、《2008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绩审核合格机构情况一览表》(附件3) 5、《2008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一览表》(附件4)。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