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事业概况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管理动态 | 意见与建议 | 科学发展观
 
电视剧制作许可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剧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180日,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1)审批条件:
  须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方可申请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
  (2)审批程序:
  申请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批。
  (3)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批。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1)审批条件:
  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可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按程序向广电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资格。
  (2)审批程序:
  申请机构向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3)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批。
Copyright © 2005 陕西广播电影电视局 版权所有
陕ICP备案号0500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