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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2007年度业绩审核工作的总结
  根据总局《关于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行2007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2007年度检查审验的通知》,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年检任务。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审核内容。按照总局《年度业绩审核通知》要求,对全省现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4家机构)在2007年度的制作经营业绩进行了审核。一是检查各单位(机构)在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剧、片)制作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二是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广发[2007]2号)要求,对各参检单位填报的摄制影视剧是否存在内容不健康而被停止制作和发行的问题;三是审核各单位的年度经营业绩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年度审核结果。通过年度审核,163家(含4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参加年度审核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且有一定的经营业绩,经营资格均为合格(含2007年新批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4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单位在2007年度内,独立制作完成的电视剧数量均达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34号)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且无不良记录,均为年度合格。“陕西金太阳电视制作公司”等20家经营单位(公司)自动放弃不参加年度审核,被注销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详情见审核情况统计表和附件。


                     二OO八年二月一日
审核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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